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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0-01-21 已浏览: 722 次 |
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为做好本次项目申请工作,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申请书撰写方式。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3、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进一步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扩大分类评审试点范围、实施原创探索计划、调整限项申请规定、优化人才资助体系、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调整部分项目类型的经费资助结构、优化申请代码设置、进一步简化申请管理要求、试点开展“负责任、讲信誉、计贡献”(RCC评审机制)、进一步强化科研诚信建设等。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20年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以下简称《指南》)中,请广大申请人予以关注。 4、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请拟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提出申请,科技处审核开通),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5、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计划资助600项,资助期限为3年,直接费用为120万元/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按固定额度资助,直接费用为24万元/项(资助期限为1年的,直接费用为8万元;资助期限为2年,直接费用为16万元)。 6、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7、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8、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9、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指南》中的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申报项目类别的具体说明及所申请项目科学部处的要求,明确各类型项目对申请人的资历要求及限项规定,选择合适的申报类别,避免项目被初筛。特别提醒: (1)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工作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该依托单位的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该依托单位的工作时间,提供人事处签订的聘任合同。 (2)保证提供的信息和申请书内容准确可靠,本着科学、求真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撰写。注意如实填报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教育简历和工作简历,写到年和月,注意时间衔接)、各类项目资助情况以及发表学术论文情况。请申请人特别注意(特别是医学科学部和生命科学部项目):发表学术论文情况要求列出全部作者姓名(按照论文发表时的作者顺序)、论文题目、杂志名称、发表年代、卷期以及起止页码(摘要论文、会议论文等请加以说明);请在作者姓名后注明第一/通讯作者情况:通讯作者请标注(“通讯”或“*”号);如是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请按照论文发表时的作者顺序列出,并标注所有共同第一作者或所有共同通讯作者;对已被接受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请附相关杂志的接受函或在线出版的网页链接;投稿阶段的论文不要列出。对于出现作者排序和标注不实的项目申请基金委将以学术诚信问题提交会议评审专家组。 (3)导师同意函(附件5)和同行专家推荐信(附件6)请采用基金委提供的固定模板,除导师(专家)签字需手签外,其余信息请使用印刷体打印。 10、所有上报项目需由所在二级单位统一报送,需提交分管科研的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的《常州大学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跟踪表》(见附件7)、《单位审核承诺书》(见附件8)和《单位汇总表》(见附件9)。各单位科研秘书将以下材料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处项目计划科: (1)申请者定稿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其中:无纸化申请试点项目(重点、优青、面上、青年)一式一份、其他类型项目一式两份; (2)《常州大学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跟踪表》 (3)《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单位审核承诺书》; (4)《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单位汇总表》。 11、我校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的,需提供申请书全文或者至少封面、基本信息页、项目主要参与者页和签字盖章页,我校人员所在二级单位需要对我校人员学历职称等信息进行审核,并在项目主要参与者页加盖所在单位章。上述材料齐全才能到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基金管理科办理用印盖章事宜。 12、科学处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由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请项目申请人务必尽早完成网上填写、将申请书交到所在单位,因汇总审核工作需要,各单位应根据情况规定本单位的截止日期。各单位请于2020年3月3日11:00前将审核过的纸质申请书统一上报科技处项目计划科,逾期申请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技处项目计划科杨松联系,电话:0519-86339596。 附件1:申请须知.pdf 附件3:限项申请规定.pdf 附件4:杰青、优青、面、青.pdf 附件5:导师同意函模板.doc 附件6:同行专家推荐信模板.doc 附件7:常州大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跟踪表.docx 附件8: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二级单位审核承诺书.doc 附件9: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单位汇总表.xls 附件1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条例.rar 附件12:常州大学医生伦理审查报告.doc(医学、生命科学需要开具医学伦理报告的请提供医学伦理证明) 常州大学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时间安排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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