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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23    已浏览: 827

各学院、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科技创新水平,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优秀科技创新群体,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4号)有关要求,省教育厅继续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称创新团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一、申报领域

各高校可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组建创新团队进行申报,按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总体要求,重点支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的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1. 创新团队依托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主要开展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科学与社会进步等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引领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研究。所开展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

    2.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本省高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3.“两院”院士作为创新团队带头人申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 周岁,其他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 周岁。本科高校校级领导不得作为创新团队带头人申报。

   4. 创新团队成员应在8人以上,并具有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理的学科专业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参加人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5创新团队研究期为三年2021年立项的优秀科技创新团队采取省立校助的方式,由所在学校负责落实创新团队研究所需要的资助经费。省属高校能够从年度生均财政拨款经费中落实不少于30万元的研究经费,其他高校能够多渠道落实不少于30万元的研究经费,创新团队能够自筹一定的研究经费。申报时,有关高校应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创新团队研究经费落实承诺证明。

6. 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提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

三、申报范围与名额
我校2个名额,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及省有关部门创新团队计划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校内采用逐级淘汰方式遴选,各学院申报不超过1项报给科技处,再由科技处组织专家遴选出2项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创新团队须按照《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见附件1)规定的格式准备申请书,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应为近五年(2016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取得,并填写《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申请书》和相关附件胶装成册,并用软封面纸。《申请书》连同附件材料在内不超过100个页码

各学院上交申报材料一式五份(A4双面打印),连同《2021年度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和负责人签章),于2021422日中午11:00前报送科技处,电子版请发送至:zhengyu@cczu.edu.cn

联系人:郑瑜;电话:86330359

2021年度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书.doc

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