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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成果鉴定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10-09 已浏览: 888 次 |
各学院: 为进一步储备高水平科研成果,推动我校科技奖励申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产学研处拟在11月底或12月初组织举办一批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等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会,凡列入学校科技计划的科研项目都可以申报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鉴定须具备的条件 1、达到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的指标要求; 2、完成正式样机、样品等实物研制,性能稳定可靠; 3、经有关使用单位实际使用、考核,证明可行; 4、技术文件齐全,包括研制报告、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查新报告、用户报告; 5、科技成果的权属不存在争议。 二、鉴定技术资料 1、鉴定大纲 2、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 3、研制工作报告 4、技术研究报告 5、测试分析报告 6、设计与工艺图表 7、质量标准 8、应用试验报告或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9、财务、经济核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10、查新报告(国内外查新)。 根据课题的实际情况,可在上述资料中选择。资料和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引用文献和他人技术必须说明来源,材料文件必须打印,装订整齐。 三、上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1、10月30日前请各学院科研秘书统计本年度申请成果鉴定人员名单,填写“附件1:2021年科技成果鉴定统计表”汇总后统一发至邮箱:weianqi@cczu.edu.cn。 2、需要申请成果鉴定的老师请在11月15日前将鉴定材料初稿一式一份递交产学研处,我们会进行筛选并根据成果具体情况做出合理安排。 3、纸质材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表格可在科研院主页→下载专区→报奖鉴定类下载)、完整的技术鉴定资料(具体数量根据专家人数定),交产学研处文正楼608室。 4、电子材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weianqi@cczu.edu.cn。 联系人:魏安琪 联系电话:0519-86330032 产学研合作处 2021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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